各科室、部门:
为贯彻《安徽省高等学校高峰学科建设五年规划(2020—2024年)》精神,落实校第八次党代会部署,不断推动临床医学高峰学科发展,经校临床医学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开展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内容
1.2022年度临床医学高峰学科建设资金为1560万元。根据校学科建设规划,经费划拨各直属附属医院共同使用。其中第一附属医院1092万元,第二附属医院234万元,第四附属医院、附属巢湖医院、附属阜阳医院合计234万元。其他直属附属医院学科建设经费自筹。
2.申报项目以“突出重点、强调合作”为原则,资金使用向临床医学优势二级学科、国家和省重点临床专科倾斜。
3.项目建设旨在推动临床医学与我校其他高峰学科开展交叉融合建设,项目经费用于支持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科与前期二级学科建立紧密联系,促进充分合作,申报项目分为“临床与前期共建学科”“临床与前期合作培养高层次人才”两类。项目由各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科牵头申报。
4.“临床与前期共建学科”项目,每个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科限报1项,可与1个或多个前期二级学科合作。每个前期二级学科与临床医学二级学科合作项目不得超过3项。每个项目对照第五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设计论证,根据实际填写《共建项目申报书》。
每个立项项目经费资助不超过80万元,其中80%经费由牵头立项的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科主持,20%由合作的前期二级学科主持。鼓励牵头学科向合作学科加大资金投入。
5.“临床与前期合作培养高层次人才”项目,鼓励临床医学博士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与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博士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加强合作,共同培养博士研究生(2021级)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等高层次人才。合作双方导师都应具有相应的博导资格或博士后导师资格。
按照每位学术学位博士生/博士后研究人员5万元、每位专业学位博士生3万元的标准,根据合作培养高层次人才数量给予资助,每个博士生或博士后限报1项。其中50%经费由临床导师主持,50%由合作学科导师主持,经费须全部用于人才培养,不得挪作他用。
6.各直属附属医院配套经费用于统筹做好各学科建设工作,资助项目报临床医学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备案。
二、项目申报与管理
1.各直属附属医院要做好统筹工作,组织力量认真论证和审核学科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并报校临床医学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规划处)。
2.校临床医学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通知要求和本年度临床医学学科经费预算,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认定,再报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三、项目资金使用要求
1.除人才引育项目外,直接投入科研项目的资金费用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20%。
2.继续强化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专利转化、社会服务等三级指标建设,必须保证不少于1项对应上述指标的建设项目,并要有一定比例的直接经费投入。
3.资金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对外投资、偿还债务、支付利息、捐赠赞助等支出,不得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
4.要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所有直属附属医院须按1:1及以上配套学科建设经费,配套资金由各直属附属医院进行管理。
四、材料报送
请申报科室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材料,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12点前报送《共建项目申报书》、《合作培养高层次人才申报书》、《共建项目汇总表》和《学科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fykeyanbu@163.com。。
联系电话:0551-66330874。
科研部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