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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内医保门慢病“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及省内慢病待遇互认的通知

时间:2024-01-04

接安徽省医保局通知,为方便门诊慢性病患者就诊,患帕金森综合症、先天性免疫蛋白缺乏症、心脏冠脉搭桥术后、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血管支架植入术后、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六种门诊慢特病的参保人员,在其出院结算后,”免申即享”慢病待遇,即无需向医保中心提交门慢病申请,在医保中心与患者本人或家属沟通后,由医保中心在系统为患者办理,患者及家属可通过与当地医保中心沟通确认该门慢病享受日期。

诊断为青光眼、重度特应性皮炎、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生长激素缺乏症四种疾病的参保人员,“即申即享”慢病待遇,即凭相关疾病诊断材料,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自主申报,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从申报之日起开始享受。

参保人员办理省内医保关系转移、变更参保险种、变更统筹区参保等医保业务时,既往已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参保人员无需再次申请鉴定,医保中心系统可直接提取门慢信息。如因系统原因不能直接提取到信息的患者自行联系参保地医保中心,由参保地医保中心维护后即可享受。

以上政策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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