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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院内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07

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审工作方案》(院人[2018]10号)、《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聘任办法》(院人字[2021]8号),现将我院2023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院内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2023年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按照《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卫人发[2019]153号)(附件1)以及《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审工作方案》(院人[2018]10号)(附件7)、《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院人字[2021]8号)(附件8)文件执行。

2.符合免试政策且拟于2023年度申报晋升人员,需填写《免试人员拟申报2023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晋升情况登记表》(附件2),于10月8日中午下班前报送至人力资源部,逾期未报送,视为自愿放弃202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晋升。

3.需申报50例病历年度缺失人员,请填写《50例病历缺年度情况登记表》(附件3)和提供年度病历缺失证明(所在科室和医务部盖章),年度病历缺失必须为整年(1月-12月)外出,包括整年度进修、百医驻村、援藏援外等。

4.根据《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审工作方案》(院人[2018]10号),连续两年获医院推荐而未取得任职资格者,延期1年申报。

二、院内推荐材料报送

(一)资格初审

拟晋升人员根据自身条件自愿申报。其中,临床、医技岗位人员,申报正高人员根据《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聘任办法》(院人字[2021]8号)中6选2指标,申报副高人员根据《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审工作方案》(院人[2018]10号)中10选1指标,于10月8日中午下班前,报送指标完成情况支撑材料复印件至人力资源部审核。

(二)综合能绩测评材料报送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10月9日中午下班前,将《综合能绩评定表》(附件4)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三、系统申报

拟参加2023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人员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期间登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ah.gov.cn/index.html),在首页“资讯中心”专栏中点击进入“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查找“职称申报”栏目,按照操作说明步骤,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进行申报。

申报人员请认真填报评审材料相关内容,个人录入信息须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一经正式提交不予修改或替换申报材料,详见申报系统操作手册(附件9)。未在申报系统内录入评审资料者不得参与评审。

提交材料要求详见《202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提交材料说明》(附件5)。

请拟申报人员加入我院2023年高级职称晋升申报QQ群:487018776,其余未尽事宜以人力资源部进一步通知为准。

联系人:程茜 王梦洁

联系方式:0551-66333488(人力资源部)

(以上附件请至医院OA下载)

人力资源部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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