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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获省部级以上表彰人员申报直接认定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29

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开展获省部级以上表彰人员申报直接认定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工作的通知》(皖卫函〔2023〕161号),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对于被确认为疫情防控一线、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且满足基本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认定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允许直接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1.本次申报对象为在2022年12月6日及以前被认定为疫情防控一线、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且满足基本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主体为中央国务院、各民主党派中央、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或省委省政府授权两办表彰),但表彰通知或表彰决定中明确不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待遇的除外。所受表彰主要原因系在参与新冠疫情防控救治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4.获得表彰后已晋升过职称的人员,不可在此基础上再直接认定上一级职称。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填写《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直接认定上一级职称审批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审批表》),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于5月31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二)医院审核及公示

医院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材料盖章认定后按隶属关系报送省卫健委。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审批表》一式2份,应尽量填写完整,确实没有内容的填写“无”,不得空项、漏项,电子版同时报送。其中认定时间栏申报人员无须填写。

2.附件材料1套,包括《审批表》中所填写的信息均须提供佐证材料,所有佐证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同时报送纸质版复印件。

三、工作要求

按照相关规定,今后将不再开展此类人员的直接认定工作,请各科室、各部门高度重视,通知到位,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茜王梦洁

联系电话:0551-66333488(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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