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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卫健委《关于印发2022年度安徽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2-09-21

转发安徽省卫健委《关于印发2022年度安徽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1 17:36:22     


各科室、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 2022 年度安徽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皖卫传〔2022)417号)和关于印发 《安徽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卫发〔2022)10号)要求,现就2022年度安徽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本次申报按照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按照学科分为基础医学、临床(口腔)、中医、公共卫生、其他类。

(一)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 40 个,其中支持省属单位 30 个、市县级 10 个。省级财政资助省属单位额度为 10 万元/个、项目承担单位 1:1 配套,资助市县级单位 5 万元/个、项目承担单位 1:3 配套。本类项目重点支持新冠肺炎精准鉴定、快速有效筛查的新方法新技术以及诊治关键技术研究;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药物差异化临床开发策略研究等。

(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120 个,其中支持省属单位 90 个、市县级 30 个,每个项目省级财政资助额度为 5 万元,项目承担单位 1:1 配套。本类项目突出对中青年人员科研能力的培育作用,围绕疾病防治、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医药研发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开展疾病预防、诊断、治疗等新技术和应用性研究,推动医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于临床需求和适宜技术的推广普及,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三)自筹项目

自筹项目若干,资助额度参照一般项目,经费由项目单位承担。本类项目主要向市县医疗卫生机构科研人员以及全省医疗机构儿科、精神卫生等紧缺专业科研人员倾斜。

二、项目经费及建设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两年,一般不超过三年。

三、申报条件

1. 第一申报人须为在职在岗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原则上申报重点项目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申报一般项目(含自筹)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

2. 第一申报人已获得省卫生健康委项目支持但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3. 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同一年度每位项目申报人只能申报科研项目1项。连续两年申报未获资助的项目申报人暂停申报1年。

4. 申报2022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的申报人不能申报

5. 申报者3年内存在项目验收不合格的不能申报

6. 已获资助项目相同或相近内容不能重复申报。

四、申报截止日期及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于2022年10月3日下午6:00点前将《项目申报书》、《项目汇总表》和《生物伦理论证报告》电子版发送科研部邮箱:sfykeyanbu@163.com

邮件标题注明“安徽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申报”、文件名为“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

联系电话:0551-66330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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