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科室:
为了促进我院科技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经研究,医院拟评选“2011年度科技工作先进个人”若干名,以表彰、鼓励。
现将“2011年度科技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阐明如下:
一、热爱科学研究,积极投身科研工作,具备一定的科研工作基础,遵循科学道德与规范。
二、在科学研究工作中,2011年度至少取得下述业绩之一:
1.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以我院为单位,发表SCI论文1篇,或PubMed收录论文2篇,或中华系列杂志论文2篇。
2. 作为项目主持人、以我院为单位,申请厅级或以上课题(自筹经费项目除外)获批立项。
3. 以我院为单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项。其中,省、部级奖项的获奖人排名要求如下:一等奖须前7名以内,二等奖须前5名以内,三等奖须前3名以内。
请符合条件者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科教科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请务必于1月17日、本周二下午下班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科教科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