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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干部述职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6-01-20
 

各部门、科室、工会、团委:

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中组发〔2009〕1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文件和医院2015年党政工作要点精神,以及医院年度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医院中层干部2015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 2016年 1月29日 下午;1月30日上午分批进行。

二、考核对象

医院各临床、医技科室、职能部门正副职负责人(含主持工作副职,临时负责人);护士长,群团组织负责人。

三、考核内容

干部考核主要内容: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行风建设、作风建设、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情况;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同时还需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一岗双责情况,领导水平、科室学科、人才队伍建设、科室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医院核心制度执行情况分别专门作为一部分撰写。

四、考核方法和形式

考核主要采取个人总结、述职述德述廉、民主测评评议等方式进行。考核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具体步骤为:

1、撰写工作总结和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参加考核的人员按要求撰写述职述德述廉报告,重在客观、写实。简明扼要。

2、述职述德述廉和民主测评评议

召开大会进行述职。会议由院党委书记主持。参加考核的人员按照顺序进行依次述职述德述廉。述职时间不超过6分钟。

参加大会的人员范围为: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院纪委委员、科级及以上干部、党支部书记、临床医技科室主要负责人、教研室主要负责人、护士长、在职正高职称人员、医院的校党代会代表表、校教代会执委、院职代会执委、校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市级及以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院的大学及医院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

进行民主测评和评议。参会人员根据考核对象工作总结和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医院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和评议,并填写相关表格。考核组负责表格的发放、回收和统计。

五、考核结果反馈及运用

根据对医院中层干部总结述职、民主测评等情况进行分析,经医院党委会议研究,提出考核等次,并将结果予以公示。同时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员进行组织谈话。

考核结果作为加强医院部门科室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升、培养教育、监督管理、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反馈和运用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中组发〔2009〕1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医院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委员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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