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字〔2015〕15号 各党支部、各部门、科室: 《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护士长选拔聘任工作实施方案》业经院党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切实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护士长竞聘工作日程安排表
2、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护士长竞聘报名表
二○一五年七月七日 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护士长选拔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院护士长选拔聘任工作制度,加强护理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医院发展和临床护理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观念,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努力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湛、服务优质的护理管理干部队伍。 二、岗位设置及任期 1、根据《安徽省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试行)》设置护士长岗位。
2、凡参加竞聘护士长岗位的人员根据专业特长,由组织安排到合适的岗位。 3、护士长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3年,聘任期间因工作需要院党委作适时调整。 三、任职资格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自觉贯 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热爱护理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 精神,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文字水平,群众认可度高。 (三)刻苦钻研业务,专业技术精湛,具有一定的护理教 学、科研能力。 (四)能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勤政廉洁,作风正派,团结同志,群众威信高。 (五)竞聘护士长岗位者,应从事护理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2周岁(
1963年7月1日
以后出生);副主任护师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7岁(195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竞聘程序、办法、时间安排 (一)竞聘程序、办法 1、公布职数、岗位 。
本次选拔竞聘护士长 19名,呼吸心内科 、干部病房、消化内分泌科、神经内科、肿瘤科、外科、泌尿外科、眼科、骨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妇产科、ICU、手术室、急诊科、血透室、供应室、门诊部、防保科、医院感染管理科。 新院开诊后,后备护士长17名。心血管内科、血液科、内分泌科风湿科、放疗科、普外烧伤、神经外科心胸外科、骨科康复科、产科、产房、儿科、新生儿科、麻醉复苏室、门诊手术室、急救中心、 感染疾病科、腔镜中心 、体检中心。 2、报名。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参加竞聘。
3、资格审查。由竞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资格审查。
4、竞聘演讲、民主测评、民主推荐。
资格审查合格者从个人德、能、勤、绩、廉和工作思路等方面进行综合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参加测评和推荐人员为院领导、院“两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副科级以上党政管理干部、临床医技科室正副主任、护士长(含临时负责人),正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医院基层组织负责人,校教代会执委,校党风党纪监督员,医院职代会执委,工会委员。
5、确定拟聘人员初步人选。院党委根据竞聘演讲、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以及护理部的意见等,综合考虑,充分酝酿,确定岗位初步人选。竞聘岗位中无合适人选的,党委可以调整确定参加竞聘且民主测评合格的其他人员为初步人选。
6、组织考察和确定拟聘人选。对于涉及提拔的初步人选,
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在充分酝酿并 征求纪委意见的基础上,由院党委会讨论决定拟聘任人选。 7、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8、聘用。根据公示情况,院党委会决定任用人员,进行任职前谈话,办理任用手续。
(二)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五、相关政策 (一)现任护士长(含临时负责人)中因年龄原因,不能参加竞聘的,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相应岗位,保留原相关待遇。 (二)对于现任护士长(含临时负责人)参加竞聘未能上岗,考核、测评合格,服从组织安排者,党委给予调整安排相应岗位。对无故不参加竞聘、竞聘中落聘且不服从安排的现任护士长,将免去现职并不再保留原相应待遇。 六、组织领导 本次护士长选聘,采用竞聘方式,由院党委领导,成立竞 聘工作领导组、监督组。 (一)竞聘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海林 尹宗生 副组长:徐阿曼 蒋 勇 蒋道先 成 员:张 锋 马卫东 高翠英 杨明珍
下设办公室,挂靠党委工作部 主 任:程 刚 副主任:张德桂 陈 丽
成 员:张 会 吴晓珍 (二)竞聘工作监督组 组 长:蒋 勇 成 员:卫平如 徐晓玲 七、纪律和要求 (一)广大护理人员要从医院建设发展大局出发,正确对 待和积极参与竞聘工作。对违反竞聘有关规定或不服从院党委 安排的,视不同情节给予处理。 (二)在竞聘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周密安排,有条不紊,全体护理人员要自觉遵守纪律,坚持原则,自觉抵制和坚决反对违背原则、干扰破坏竞聘工作的行为。 (三)在测评、推荐、考察中,参加竞聘人员严禁串联拉票和诬陷诽谤他人等行为;参加测评、推荐、考察人员要以对医院建设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慎重行使自己的职权,做到公道正派、不徇私情,以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 (四)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事。聘任过程中不搞临时动议,不能个人说了算。聘任决定在公布之前需要复议的,必须经党委超过半数以上成员提出方可进行。 (五)任何人不得外传或向当事人透露竞聘过程中酝酿讨论情况。凡违反规定的,认真追查,严肃处理。 (六)在聘任决定公布、工作交接之前,所有护士长都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保证科室护理工作正常开展。 八、聘后管理 (一)任期和年度考核。任期三年。由党委工作部、护理部负责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护理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关处理意见,报院党委研究。 (二)任期内因违纪违规、重大责任事故需要问责免职的,予以解聘。 九、本实施方案仅适用于本次竞聘工作,由党委工作部、护理部负责解释。 十、本实施方案中,除另有注明外,任职、工作时间及学历、学位、职称取得时间均截止至2015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