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字[2013]40号
各部门、各科室:
为确保我院党政管理部门和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竞聘工作的平稳、健康、有序开展,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党政管理部门和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竞聘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干部竞聘工作顺利实施
干部竞聘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竞聘程序和组织要求严格,广大干部和职工高度关注。此次干部竞聘工作是我院在实施建设现代化三级甲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过程中关键之年进行的,通过竞聘把干部选好、把班子配强,对于推进医院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此次干部竞聘工作的重要性,讲党性、守纪律、顾大局,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全局,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自己,保持健康心态。竞聘期间,现职干部必须切实履行好现职岗位职责,安心工作,坚守岗位,保持工作的连续性。要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定,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工作不断。各部门、各科室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有关规定,不得突击花钱,不得相互吃请,不得损坏公共财物或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工作人员要做到公道正派,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对组织、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规范操作,确保此次竞聘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肃纪律,确保干部竞聘工作风清气正
医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中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换届选举工作的纪律要求,确保干部竞聘工作公平公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1、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不准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2、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转任、留任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3、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留任、转任说情、打招呼。
4、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5、严禁干扰竞聘。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他人行使民主权利;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竞聘期间私自向他人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竞聘工作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三、加强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医院纪委将对整个竞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同时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医护员工对竞聘工作中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负责任的举报。医院党委、纪委将严肃执纪,坚决查处违反上述规定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院纪委举报电话:0551-62886259
院党委工作部举报电话:0551-62887173
举报信箱设置在2号楼四楼大厅内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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