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控烟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21

为了减少吸烟的危害,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的身体健康,保护环境,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及卫生部和全国爱卫办联合印发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控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实行院、科两级管理,责任明确。

2、本院职工、患者及家属一律不得在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所有非吸烟区吸烟。

3、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固定场所(吸烟区)吸烟。

4、医务人员禁止穿工作服吸烟(无论是否上班时间)。

5、医务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敬烟,同时告知就诊者及家属不要在医院内吸烟。

6、要求在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7、院内无烟草广告,不接受烟草厂商的赞助和标有烟草广告标志的物品。

8、院内小卖部及自动售货机不销售香烟。

9、全院控烟监督员(保洁员、保安员),要求挂牌上岗,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经常检查巡视,及时劝阻和纠正违规行为。

11、在院内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工作。

12、医务人员要掌握控烟的方法和技巧,并能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戒烟,使全院的吸烟率逐年下降。

13、把控烟工作长期纳入相关临床诊疗或防治工作中,医务人员能指导患 者戒烟和使用戒烟药物、控烟用品。

14、控烟工作列入科室质量管理评比内容。控烟办公室对全院各科控烟情况要定期检查考核,控烟不力的职工个人不得参加文明职工评比,控烟工作不好的科室不得参加文明科室评比。

15、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16、参与控烟、劝阻他人吸烟,全院职工人人有责。

下一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34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 © 2022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区)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100号  门诊导医台:0551-66330199  行政总值班:19965130102

医德医风邮箱:sfydgb@163.com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09010938号-2  皖ICP备09010938号-6皖公网安备 340190026002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