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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直属附属医院卓越医师遴选与培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27

关于开展直属附属医院卓越医师遴选与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7 17:07:16

各部门、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四个一批”优秀青年骨干培养工作,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四个一批”优秀青年骨干培养实施办法》(校人字〔2021〕71号)文件精神及安徽医科大学《关于开展直属附属医院卓越医师遴选与培养工作的通知》(医管字〔2023〕2号),现将我院卓越医师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全职在岗的临床一线中青年医师。

二、遴选数量:5名。

三、遴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积极承担科室工作任务,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现岗位各项职责。

2.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医德医风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无党纪政纪处分、无重大医疗、无严重教学事故及学术不端记录。

3.入院工作满三年,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40周岁以下。

4.近三年每学年完成同教研室理论课教学平均工作量。

5.主持院级新技术新项目1项。

6.主持国家自然基金为标杆的项目1项,或发表本专业中科院二区论文2篇,或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国科协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医学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培养措施

1.境外学术访问研修。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出国培训项目及医院设立的专项培训经费,有计划地重点选派入选者到国外知名医疗机构或科研院校访问研修三个月及以上。

2.国内临床进修。选派入选者到国内知名医院领先学科进行培训和学术交流半年及以上,提升临床专业技能。

3.新技术新项目专项学习。选派入选人员到国内外专业排名前列的医院进行短期的新技术新项目专项学习培训。

4.科研活动资助。设立卓越医师专项科研基金项目,资助卓越医师专项科研经费15万元,每年5万元,共3年,用于资助入选者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开展相关科研活动。

5.培养期内优先推荐申报各级人才项目。

、遴选程序

经个人申报,医院对申请者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按照选拔条件进行遴选,确定遴选结果,经全院公示一周后,报学校审定。

、管理与考核

1.学校医院管理处(党委医院工作部)负责卓越医师培养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医院负责对入选者在临床教学和科研等方面工作进行指导和跟踪管理。卓越医师专项科研经费及国内外研修经费纳入医院人才培养经费预算管理,研修结束后需持有研修证书;卓越医师专项科研基金每年需提交进展报告报校医院管理处(党委医院工作部)备案。

2.中青年卓越医师培养期3年。培养期满,由医院组织对入选者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报请学校批准后,认定为“卓越医师”;优先推荐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优先推荐申报各项省级及以上人才荣誉称号等。

3.对未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调离单位的受资助者、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触犯法律法规的受资助者,以及违反师德师风、医德医风有关规定的受资助者,及时中止或撤销其资助资格,停发并视情况追回已支付的资助经费,同时向校医院管理处(党委医院工作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备。

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申报人员于4月6日前将以下申报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逾期不予受理:

1.《安徽医科大学中青年卓越医师遴选与培养申请汇总表》(Excel电子版)

2.支撑材料(合并扫描成一个PDF):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副高及以上资格证书

(4)近三年理论课教学课时表

(5)其他业绩材料:新技术新项目、科研项目、发表论文(附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报告)等。

联系人:程茜 王梦洁

联系电话:0551-66333488(人力资源部)

附件:安徽医科大学中青年卓越医师遴选与培养申请汇总表

2023年3月27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第45期中日笹川医学奖学金项目研究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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