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高峰学科建设经费安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2〕102号)和我校关于做好2022年高峰学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发字〔2022〕1号,简称“申报通知”)要求,加强高峰学科资金的统筹管理,持续推动高峰学科内涵式发展,经研究决定,现开展2022年高峰学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项目申报范围
围绕第五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中人才培养质量、师资队伍与资源、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等4个一级指标,加强学科内涵建设。
二、经费分配原则
本次教育厅下达的临床医学高峰学科支持经费2000万元。根据校学科建设规划,经费划拨各直属附属医院共同使用。其中,第一附属医院1400万元(占70%),第二附属医院300万元(占15%),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附属巢湖医院、附属阜阳医院各100万元(各占5%)。
三、经费资助类别
继续实施学科建设项目库制度,本次设立学科带头人平台建设项目和临床医学与前期学科共建项目两个类别。资金主要用于引育学科带头人的配套平台建设,以及促进临床医学优势二级支撑学科、国家和省重点临床专科发展。
1.学科带头人平台建设项目:围绕学校人才强校战略,支持附属医院引育以国家级优青、杰青、长江学者为标杆的学科带头人,配套加强其学科领域发展所需的平台建设。
2.临床医学与前期学科共建项目:申报项目以“突出重点、强调合作”为原则,继续推动临床医学与我校其他学科开展交叉融合建设。项目由各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科牵头申报,对照第五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设计论证,根据实际在线填写《共建项目申报书》。每个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科限报1项,可与1个或多个前期二级学科合作。每个前期二级学科与临床医学二级学科合作项目不得超过3项。
四、经费使用要求
1.附属医院用于学科带头人平台建设项目资助金额不得超过分配金额的50%。
2.临床医学与前期学科共建项目每个项目经费资助不超过80万元,其中80%经费由牵头立项的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科主持,20%由合作的前期二级学科主持。鼓励附属医院牵头学科向合作学科加大资金投入。
3.项目涉及仪器设备采购的,应按照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招投标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要求执行。
4.资金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对外投资、偿还债务、支付利息、捐赠赞助等支出,不得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
5.所有直属附属医院须按1:1及以上配套学科建设经费,配套资金由各直属附属医院进行管理。
五、项目申报与管理
1.各直属附属医院要做好统筹工作,组织力量认真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按照论证结果编号排序上报,排序情况将作为后期评审重要依据。
2.校临床医学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通知要求和本年度临床医学学科经费预算,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认定,再报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3.学校将对项目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对于建设绩效突出、经费执行好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对于建设绩效较低、经费使用进度较慢的项目,减少直至停止经费支持。
六、材料报送
请申报学科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于2022年8月22日前将《项目汇总表》、《共建项目申报书》和《学科建设绩效目标表》电子版发送至sfykeyanbu@163.com,纸质版一式三份送至科研部。
联系电话:0551-66330874。
科研部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