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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时间:2022-04-22

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2 12:40:43     

科室、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1. 单位提名

省属高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名。

2. 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二、提名程序

(一)提名号发放

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由学校发放。请各单位于2022年4月25日12:00前将意向申报汇总表(附件3)发至邮箱,由学校统一返回提名号和校验码。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

(二)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三)提名公示

  通用项目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通过书面进行公示并上传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按规定做好提名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公示材料请于5月9日前发送至邮箱,其他申报材料学校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17:00。

 (二)纸质材料报送

 提名材料一式3份,包括: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附件3);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3份(附件6,选填)。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洪梅;史琳

联系电话:0551-65161053;6516773166330874

邮箱:sfykeyanb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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