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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29

转发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9 10:34:38     

各科室、部门: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基奖秘〔2021〕358号)要求,学校2022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优青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和面上项目。

二、研究周期及资助额度

1、杰青项目、优青项目、面上项目

研究周期:2022年1月--2024年12月;

资助额度:杰青项目为40万元;优青项目为20万元;面上项目为12万元。

2、青年项目

研究周期:2022年1月--2023年12月;

资助额度:10万元。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及其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符合《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的相关规定。

1、优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较好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杰青项目、优青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2、杰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突出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杰青项目(含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3、青年项目申请人,男性应当是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应当是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且已承担过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四、注意事项

1、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同年申请省基金项目限2项,正在承担省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申请。参与人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两个。

2、杰青项目、优青项目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提交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只需明确项目经费总额。

3、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提出项目申请。2021年到期结题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项目申请,其中结题验收“不通过”的,不予立项。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1.本次所有申报项目不限定申报指标。但学校只接收各二级单位统一组织上报,不接收个人直接申报。

2.请有意向申请项目的老师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及《申请书模板》提交至科研部,医院将按照通知要求和管理办法规定,认真组织审查、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并于10月14日之前将推荐项目汇总纸质版科研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各单位推荐的项目申请人登录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按要求注册。优青项目项目申请人申请次数合计不超过2次(含杰青项目申请),提出申请计数。杰青项目项目申请人申请次数合计不超过2次,提出申请计数。

4.申请人注册并登陆后,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及报告正文,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附件材料按规定统一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上传,总页数不超过40页,应包括身份证、学位证、职称证及不超过5个代表性成果,主要指:论文/论著、专利、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

5.学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申请。

6.学校将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申请人及时下载打印书面材料(A4幅),申请人及参与人签字、有合作单位者合作单位盖章后,一式二份提交至各单位科研办,各单位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确认,于2021年10月29上午前统一报送学校科技产业处401办公室,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书面材料。

六、其它要求

1.申请者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青年项目及面上项目填报《申请书》“经费预算”前,请认真研读《安徽医科大学省级财政科研项目间接费用实施细则》,并按管理办法的要求填报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

科技产业处联系电话:0551-65167731  医院科研部:0551-66330874  sfykeyanbu@163.com

科技厅信息系统咨询电话:400-161-6289、0551-6265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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