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人:
又到一年岁末时,新春在即,各位申请人仍在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不懈努力,辛勤耕耘,在此,安徽医科大学科技产业处向学校所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人致以亲切的慰问!向长期在科技一线努力奋斗,为学校科技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广大科技工作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
当前,国家科技综合改革加快推进,财政性科研经费的监督管理力度前所未有,基金委启动的“十三五”规划研究也首次将科学基金监督审计与科研诚信工作提升到战略层面,这要求我们全校科技人员,必须进一步规范科研行为,不断强化学术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每一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人,必须牢牢把好学术诚信关,绝不触碰底线红线,始终坚持严谨治学,做学术规范的践行者。
2014年底,国家基金委召开“捍卫学术道德,反对科研不端”通报会,通报了一批近年来查处的科研不端行为典型案例,主要有重复申报、学位造假、简历造假、论文抄袭、申请书剽窃、网购申请书且研究造假、冒名申请并造假、伪造身份证号多方申报等八大类问题,现摘录如下,请所有基金申请人引以为戒!
第一类为重复申报。北京某医院赵坡2013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PHLDA1-Wnt/β-catenin信号通路对胃癌干样细胞生物学行为的影响及其分子调控机制研究”,受理号81357502)在课题组成员2012年度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Lgr5-Wnt/β-catenin信号通路对胃癌干样细胞恶性生物学行为的影响及其分子调控机制研究”,批准号81272698)基础上几乎未作修改重复申报,属抄袭行为且存在数据造假问题。经审议,决定取消赵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给予赵坡通报批评。
第二类为学位造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南京某高校王志梁在获批的2011年科学基金项目中学位造假。经调查核实,王志梁在2011年度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项目批准号81172822)申请书中在个人简介部分声称自己“作为课题负责人2002年在美国匹兹堡大学博士毕业”,实际上王志梁在美国匹兹堡大学没有获得博士学位,博士学位信息虚假属实。经审议,决定撤销王志梁2011年度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用小鼠肝移植模型研究肝脏树突状细胞在‘肝源性免疫耐受’”(项目批准号81172822),追回已拨经费,取消王志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5年,给予王志梁通报批评。
第三类为简历造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重庆某高校郝迎学实际出生年份为1972年,2009年为了申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将出生年份篡改为1974年,同时制造了假的学生证,编造个人简历,以博士生的身份申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并获批(项目批准号30901426)。2012年郝迎学又如法炮制申请并获资助一项面上项目(项目批准号81272428)。经调查核实,郝迎学在2009年和2012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时篡改年龄、编造个人简历;为逃避单位组织的基金申请项目形式审查,在2009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时篡改学生证复印件年龄,弄虚作假行为属实。经审议,决定撤销郝迎学2009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Tie2+肿瘤相关巨噬细胞(TEMs)趋化胃癌缺氧/坏死区域的意义及机制研究”(30901426),追回已拨经费;撤销郝迎学2012年度面上项目“HIF-1α诱导胃癌侵袭性干细胞形成的作用和机理”(81272428),追回已拨经费;取消郝迎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给予郝迎学通报批评。
第四类为论文抄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哈尔滨某高校刘茂长、李柏洲等发表的标注基金资助的论文“电子商务技术同化影响因素模型与实证研究”抄袭剽窃他人论文。经调查核实,刘茂长等发表的论文擅自标注他人基金号,且具有抄袭剽窃他人发表论文的行为。李柏洲、孙冰对论文发表和基金标注情况不知情。经审议,决定取消刘茂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给予刘茂长通报批评。
第五类为申请书剽窃。经调查核实,上海某高校刘爽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受理号5140090518)申请书抄袭剽窃他人2011年度已获资助项目(批准号51109163)申请书,同时在其2014年度申请书(受理号5140090518)中将属于同济大学工程结构耐久性试验室的一般大气环境室撰写为上海某高校试验室的设备,存在造假行为。经审议,决定撤销刘爽2014年度项目申请,取消刘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给予刘爽通报批评。
第六类为网购申请书且研究造假。经调查核实,广西某高校曹云飞使用从网上购买的申请书先后申报2013年度(受理号81359089)和2014年度(受理号81464007)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与他人2012年已获资助项目(批准号81272726)申请书内容高度相似,且申请书中研究基础部分存在造假行为,性质极为恶劣。经审议,决定撤销曹云飞2014年度项目申请,取消曹云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6年,给予曹云飞通报批评。
第七类为冒名申请并造假。经调查核实,河南某医院刘忠于假冒高春芳名义申报2014年度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受理号31477039),同时本人又以同一内容重复申报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受理号8143000566),且两份申请书中所列已发表论文有2篇次将通讯作者篡改为本人,7篇次删除共同通讯作者署名,8篇次删除论文共同通讯作者标识,2篇次删除共同第一作者,存在造假行为。经审议,决定撤销刘忠于、高春芳2014年度项目申请,取消刘忠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7年,给予刘忠于通报批评。
第八类为伪造身份证号多方申报。经调查核实,李文2010年度依托南昌某高校、2012年度依托湖北某高校、2013和2014年度依托广州某高校先后利用伪造的3个身份证号码申请5项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分别为51061014和51272082,受理号分别为51379935、51471788和U14331007);2014年度2份申请书(受理号51471788和U14331007)内容高度相似,且在申请书(受理号51379935、51471788和U14331007)中所列论文有4篇次将通讯作者篡改为本人,在申请书(批准号51061014,受理号51379935、51471788和U14331007)中所列论文有14篇次删除共同通讯作者标识,性质极为恶劣。经审议,决定撤销李文2010年度已获资助项目(批准号51061014),追回已拨经费;撤销李文2012年度已获资助项目(批准号51272082),追回已拨经费,取消李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7年,给予李文通报批评。
各位国自然基金申请人,科研诚信这条红线任何从事科学研究的人都不能触碰,谁碰了这条底线,最终结果只能是出局。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求真务实,践行诚信,共同维护和加强学校的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建设。相信有我们共同的参与和努力,一定能够创造出更多的学术精品,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也一定会取得新的突破!
最后,祝愿大家新春愉快,申报成功!
校科技产业处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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