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部门: 2015年合肥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根据合肥市卫生局卫科〔2012〕224号的文件精神,2015年市继教项目授课人原则上学术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题学习类以具有副高职称人员为基础,市级科研项目负责人、取得中级职称5年以上的人员可适当承担教学任务;培训类应根据项目要求安排合适人员授课。申请专题学习类的副高以下职称授课老师,需填写相关教学经历、列出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过与项目内容相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名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供卫生局查验),文件部分内容详见附件,请各科室和部门积极组织申报。
我院受理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26日(星期一)。请项目申报者届时提交合肥市继续教育医学项目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申报表格请下载附件,填好后发送至sfyjiaoxue@163.com,逾期申报不予以受理。 特此通知。 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科教科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二号 转发: 关于落实2015年合肥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学术团体,各县(市)、区卫生局: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关于加强财政支持的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的通知》(卫科〔2012〕224号)。为提高我市继续医学教学质量,突出职业需要和岗位能力培训,培养初级人员独立正确处理本专业常见问题的能力和规范履职行为;加强中级及以上人员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学习,强化科教研相关知识技能和相关学科知识能力培训,提高正确处理复杂疑难问题的专业技术能力。2015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申报与管理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范围 1.需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市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项目(包括中央财政、省财政支持的专项培训项目、合肥市级继教项目视频学习系统中的项目)。 2.经市卫生行政部门认可批准,由各县(市)、区卫生局或市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学术团体和培训机构等举办,面向全市的继续医学教育专项备案项目。
3.经省卫生行政部门同意或委托,由市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学术团体和高等医学院校等举办的专项备案项目。
4.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授权教学基地的项目(包括备案管理的远程教学机构备案的项目)。
1~3款的项目需要申报,4款的项目需提交备案文书。 (二)项目分类与Ⅱ类分值 1.培训类:法律法规培训、业务知识培训、技术操作示范、专项培训、学习班等。
培训天数为5天及以下,最多可申请3学分;培训天数为7天及以下,最多可申请5学分;培训天数1个月以内者可申请8学分;培训天数连续3个月以内者按每月5学分申请;培训天数连续3个月以上的按每月4学分申请,最多可申请20分。 2.学术类:学术讲座、学术会议、研讨会,每个项目每天最多可申请3学分,最多可申请6学分。 3.专题学习类:学习对象明确,每个项目选择1个专业(科)的人员参加学习(见申报表参考目录),每天最多可申请3学分,3天最多可申请10学分。
(三)项目内容 1.学术类项目应以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交流内容,具有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2.培训类项目是应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胜任能力为核心,以全员职业素质教育和以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的专业培训,使卫生技术人员达到履职所应具备的素质能力的基本要求。同时加强初级人员对应专业的“三基”培训,培养独立正确处理本专业常见问题的能力和规范履职行为。
3.专题学习类项目应分专业、分层次、分职级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提高对应专业技术人员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应用能力,提高其正确处理复杂疑难问题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内容、形式、任务、时间、学分、考核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2.申报项目的授课人:学术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题学习类以具有副高职称人员为基础,市级科研项目负责人、取得中级职称5年以上的人员可适当承担教学任务;培训类应根据项目要求安排合适人员授课。 3.申报单位需有相应的教学经费保障和必备的教学条件,同时要具有管理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能力的专(兼)职人员,并有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
4.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每个项目参加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其中学术类不得超过160人,专题学习类不得超过120人。需要参加的人数较多时,可在项目申报系统中按照多期进行申请,一次申报,分期实施,分次执行汇报。 (五)申报主体 1.项目申报单位为综合性医疗机构的,需具备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资质(不含县级医院)。
2.各县(市)、区卫生局需要委托直属机构承办的项目(公共卫生类法律法规教育、预防医学、社区、乡镇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县级医疗单位计划开展的项目),需在当年公布后的市卫生直属机构项目基础上另行优化申报(市属及以上机构的师资承担不低于50%的教学任务),项目由县(市)、区卫生局统一申报和监督管理。 二、申报时间 2015年1月4日至1月31日,各县(市)、区卫生局在2月和9月统一提交项目申报表。 三、申报流程 1.申报表中的“项目实施目标”包含:项目基本情况、课件内容概要、教学目的与意义、授课对象、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副高以下职称的授课老师,需填写相关授课老师的教学经历,并提供承担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中级职称证明材料)。申报表盖章后在申报时间内报市卫生局科教处。
2.项目审核通过后,申报表中内容必须录入“合肥市继教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后方可实施。http://hfcme.haoyisheng.com/
附:合肥市继续教育医学项目申报表 合肥市卫生局 201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