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学校科技处已发布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的通告。为做好我院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申报安排和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15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
2015年
3月
2日
开始。
2. 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3.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系统中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如部分项目所需的伦理论证报告)等附件。
(四)依托单位事项
依托单位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要求如下:
1.依托单位应在自然科学基金委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请依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项目申请书线上提交及纸质收取的截止时间。
2.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时,需通过ISIS系统逐项确认(上传)。
3.依托单位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包括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依托单位将纸质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以下简称材料接收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请材料”。请勿使用邮政包裹,以免延误申请。
(五)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5年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六)材料接收
材料接收组负责统一接收依托单位送达或邮寄的申请材料和结题材料,各局(室)及科学部不接收上述材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材料。
(七)其他
①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中国公民居民二代身份证或境外人员护照)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或证件号有误)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② 自2015年起,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依托单位提供本单位人员承担与参与所有在研项目清单,原联络网平台为依托单位提供的“申请与在研项目检索”功能停止服务。
③ 依托单位如果发生单位名称、基金管理联系人等注册信息变化,应及时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变更申请。
④ 《指南》拟于2014年12月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电子版。
⑤ 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⑥ 申请书、结题报告等纸质材料应双面打印并装订。
二、安徽医科大学申报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书撰写方式与事项
2015年各类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在线方式注意事项如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时,部分曾有过ISIS系统账户申请人请用原ISIS登录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系统(如忘记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通过系统原验证过的邮箱重置找回密码),从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医院科教科申请开户,进入系统完善个人各项如二代身份证号(境外人员护照号)、手机号等准确信息,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在线填报中,如遇到网络系统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 或电邮support@nsfc.gov.cn。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在线撰写后,先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及要求下载并双面打印草稿版或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科教科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二)涉及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论证的工作安排
1.《指南》规定对于涉及伦理学的研究项目,要求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证明。对于如利用基因工作生物等开展的研究工作,要求写明其来源,如需要其他实验室赠予,需提供对方同意赠予的证明。由于医学科学研究对象(人)的特殊性,申请人注意在项目申请及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包括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书面证明(电子版申请书还应附扫描件)。对于申请的课题涉及实验动物是否必须提供实验动物伦理论证的问题,《指南》未做普遍的明确要求。申报者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指南》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实验动物伦理论证。
2. 对于涉及研究对象为人,若又确需学校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论证的申请项目,申请者下载伦理论证报告空白模版(附件1)填写申报课题名称及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注意生效时间建议统一填写为
2015年
3月
1日
)后由医院科教科统一在2月26~28日(正月初八~初十)送来安徽医科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科技产业处)申请办理(省外临床学院申报单位可以经电子邮件联系相关咨询与办理事宜)。
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不受理实验动物的伦理论证,需要咨询与办理实验动物伦理审查论证报告者,应于同时期联系学校实验动物伦理委员办公室(安徽医科大学省实验动物中心,委员会秘书:陈丽 0551-65167715 QQ:23864775 E-mail:23864775@qq.com)。此伦理论证报告格式模版也作为本通知附件(附件4),供必需者下载使用。
注意:在国自然基金申报特殊时期,以上两类伦理论证只用于此次基金申报之用途,不得挪为他用。报告采用先批(出具报告)后审(立项后论证)的方式。
(三)在线提交与材料报送
安徽医科大学集中受理基金项目申请材料的时间为
3月
1日
(正月十一)~
3
月6
日
(正月十六 接收截止日)。逾期ISIS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科技产业处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材料。各单位务必顾全学校全盘大局,克服春节假期的困难,及时通知申报人按时完成在线提交,并在对照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2)完成申请项目的预审核后,于科技产业处受理截止日(
3月
6日
)17:00PM前集中报送基金项目申报信息一览表(二级单位excel汇总表,附件3)1份、形式审查明细表1份及纸质申请书1份(系申请人在线电子版提交后下载的正式打印稿,除签字盖章页外应双面打印;为含附件原件材料的完整申请书;版本号与在线提交的电子版一致。)
(四)查重、审查及专家评阅后的退修与重新提交和报送
3
月6
日
~
3
月9
日
学校组织科管人员经系统进行限项查重、形式审查;约请专家进行论证评阅。为避免因项目人员超项等形式审查问题而导致相关的所有申请书不予受理,全校所有申请书务必在前述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提交(到依托单位)。
经系统查重和审核评阅后的申请书随即从ISIS逐项退回给项目申请人修改(已经人员项目查重,项目组成员不得再变更),各单位同时领回纸质版申请书对照参考修改。
各单位再次督促申请者在线提交修改后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并收齐报送同一版本纸质版申请书(一式1份,双面打印)
3月
10日
~
3
月14
日
截止(系统完全关闭,不再能网上提交)。
(五)学校作最后的形式审查、最终版系统确认上传及纸质申请书的报送
学校进行最后一遍人工项目人员查重、形式审查并逐项系统上传;审核纸质版申请书签字盖章,排序打包,报送纸质申请书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六) 后续若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科技产业处联系电话:0551-65161053 联系人:柯道平 Email: kedaoping@ahmu.edu.cn (办公电话如无人接听时,各单位科教部门可拨打本人移动电话)
三、我院申报注意事项
① 之前没有ISIS系统账户、拟申请2015年度国自然基金的我院职工,请填写《2015申请国自然系统帐户开户信息表》(附件5),并于2014年12月27日前,将电子版发至科教科sfyjiaoxue@163.com。
② 所有拟申请2015年度国自然基金的我院职工,需于2014年12月27日前,将拟申报的项目名称与摘要发至科教科,以便于科教科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每位申报人。如因申请人没向科教科报备,错过相关通知者,后果自负。
③ 在线撰写系统尚未开放前,请拟申请的人员按照《指南》的要求先行线下撰写,做好充足准备。医院拟定于2015年2月初组织专家集中评审。
④ 研究对象为人的研究项目,需填写《伦理论证报告》,并将2份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5年2月26日前交至科教科。
⑤ 申请人请于2015年3月2日,将纸质申请书1份(系申请人在线电子版提交后下载的正式打印稿,除签字盖章页外应双面打印;为含附件原件材料的完整申请书;版本号与在线提交的电子版一致)交至科教科,由科教科预审返修后,交至学校科技处复审。
详细通知见http://kjc.ahmu.edu.cn/s/21/t/538/9f/02/info40706.htm
科教科
2014
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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