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为省属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参照省属三级医院标准执行。
2022年省、市医保普通门诊待遇一览表(省属三级医院)
人员类别 |
合肥市 |
省直职工 |
在职职工 |
退休职工 |
居民 |
起付线(元) |
800 |
800 |
符合报销范围内单次满200且年度累计超过500 |
800 |
报销比例 |
60% |
65% |
60%,在市内跨县(市)域发生的大额普通门诊费用,降低10% |
在职50%;退休55% |
年度限额(元) |
4000 |
5000 |
2000 |
2000 |
2022年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一览表(省属三级医院) |
医疗保险类型 |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元) |
报销比例 |
安徽省医保 |
年度第一次:600;第二次:300;第三次及以上:0 |
去门槛费、自费、乙类药品和材料自付费用后,在职职工为90%,退休职工报95% |
合肥市职工医保 |
年度第一次:600;第二次及以上:300 |
去门槛费、自费、乙类药品和材料自付费用后,在职职工为90%,退休职工报95% |
合肥市居民医保 |
学生、儿童每次500;市本级居民每次1000;肥东、肥西、长丰、庐江、居巢区等四县一区居民每次为2000 |
去门槛费、自费、乙类药品和材料自付费用后,报费用的75%;肥东、肥西、长丰、庐江、居巢区等四县一区居民未办理转诊的报60% |
异地居民(安徽省内) |
普通住院:以参保地政策为准;按病种付费:按方案规定的报销比例(40%~70%)报销 |
异地职工(安徽省内) |
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
其他省市(国内安徽省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