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字〔2016〕5号
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关于修订《安医大四附院医德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院党字〔2015〕1号)文件精神,经个人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和各党支部审核、通过社会评价和医院考评领导组评审,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我院2015年度医德考评结果如下:
一、 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的个人(排名不分先后):
王亮亮 李丽丽 杨冰冰 王艳燕 吴雪利 刘晓庆(护)
王 坤 王 莲 李晓烨 陈文娟 武 慧 汪 恒
夏本跃 卢艳丽 李万荣 林明珍 童 玲 代 蕊
李智敏 王金莉 代楠楠 彭 菁 陈媛媛 杨 莹
李 蓉 潘 婷 熊玲玉 郑 浩 李 蕾 陈美茜
张 妮 邵先红 张 玲 王克勤 张绘娟 周 平
何丁香 张 萧 张立娟 张 燕 汪杜娟 阮婷婷
朱 伟 纵秋菊 周琴琴 丁韦琴 刘佳洁 陆 丽
李春晓 王贵增 陈文华 李仕升 姚 莎 宋陈新
刘玉华 周 慧 张 伦 陈妍妍 夏毓琳 凌婷婷
詹小林 李 敏 昌庆琛 门万琪 胡 莹 李来斌
李 辉 刘 佳 赵 雪 王文静 栗娜娜 张 磊
崔 宁 陈应新 吴小林 张世梅 谢 娟 高枝梅
王文治 陶余欢 胡毓青 秦子瀛 王天文 孙毛丹
费勤兵 王 俭 李晓晴 张 琪
二、其余参加医德考评人员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特此通知。
二○
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