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字〔2015〕9号
各部门、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医院第一次党员大会和第一届“两会”精神,抓执行,提效率,着力整治庸懒散等不良风气,推动职能部门更好地主动服务临床一线、架设沟通桥梁、当好参谋助手,经院党委、行政研究,决定结合《关于加强医院职能部门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院字〔2012〕15号)和《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关于< 进一步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的通知》的实施情况,建立加强职能部门效能建设督查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院所有行政职能科室
二、督查重点
(一)院党委、行政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主要是对院党委、
行政下达的工作任务是否有工作计划,是否按时序进度推进,是否及时完成;对院党委、行政会议研究的工作是否落实到位;上级批示文件是否按要求落实并及时反馈。
(二)服务临床一线工作落实情况。是否主动到临床一线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态度粗暴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混日子”现象及工作“庸、懒、散”问题。
(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吃、拿、
卡、要”等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
(四)工作纪律落实情况。部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工作纪律是否严明,是否存在脱岗、溜岗、迟到早退,上班期间网上购物、玩游戏、听音乐、看电影等现象。是否严格执行考勤规定和外出请假制度。
三、督查方式
(一)加强日常巡查。由院纪委组织督查组,每月至少开展1-2次效能常规巡查,同时不定期开展效能暗访。一方面查看行政人员的考勤情况、工作作风、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服务态度、精神面貌;另一方面向一线医护人员了解职能部门在服务临床一线时的热情、效率和成果。
(二)强化阶段性考核。自2015年起,职能部门每季度述职一次。每季度职能部门对本部门工作进行自查自纠,院领导班子和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对职能部门工作进行考评,给出下季度整
改落实要求。每季度督查结果纳入年终考评和干部述职作为参考。
(三)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设立监督信箱,每季度由纪检监察组织对信箱进行一次整理,梳理出群众的意见建议,对职能部门工作提出整改要求。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