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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干部和试用期满干部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5-10-30
 

各部门、科室、工会、团委:

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中组发〔2009〕1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医院年度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医院中层干部和护士长2014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与医院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干部试用期满述职一同进行,考核时间定为2015年2月13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

二、考核对象

医院各部门各科室正副主任(科长、副科长)、护士长、团委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2014年思想政治和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和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科室主要负责人还应就领导水平、科室学科、人才队伍建设、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专门作为一部分撰写。

四、考核方法和步骤

考核主要采取个人总结、述职述德述廉、民主测评评议等方式进行。考核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具体步骤为:

1、撰写工作总结和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参加考核的人员按要求撰写述职述德述廉报告,重在客观、写实。简明扼要,一般不超过2000字。

2、述职述德述廉和民主测评评议

召开大会进行述职。会议由院党委书记主持。参加考核的人员按照顺序进行依次述职述德述廉。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

参加大会的人员范围为,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院纪委委员、科级及以上干部、党支部书记、临床医技科室主要负责人、教研室主要负责人、护士长、在职正高职称人员、医院的校党代会代表表、校教代会执委、院职代会执委、校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市级及以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院的大学及医院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

进行民主测评和评议。参会人员根据考核对象工作总结和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医院中层干部和护士长进行民主测评和评议,并填写相关表格。考核组负责表格的发放、回收和梳理统计。

3、确定考核结果

(1)根据对医院中层干部和护士长总结述职、民主测评等情况进行分析,经医院党委会议研究,按照参加考核对象的15%的比例确定优秀名额。

(2)对试用期满干部的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对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正式任用;对考核不称职的人员,免去试用期所任职务,按试用期前原职级另外安排工作。

4、考核结果反馈及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加强医院部门科室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监督管理、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反馈和运用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中组发〔2009〕1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医院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执行。

 

 

 

                                                                                                                         二一五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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