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字〔2014〕35号
各直属附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现将《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省属高校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教工委〔2014〕6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在职教职工党员进社区为群众服务的相关工作,并提出以下要求:
1.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本次在职教职工党员到社区报到采取集中报到的形式,以各直属附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所属在职教职工党员,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到一个或多个社区党组织报到;也可以结合本单位已经建立的服务群众联系点、结对共建帮扶点、服务对象等,到相关社区党组织报到。
2.各直属附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传达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办理在职教职工党员到社区报到的有关事宜,确保在职教职工党员100%全员报到;报到后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主动与社区党组织联系,结合群众需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服务社区群众活动,每年开展服务次数原则上不少于2次。
3.请各直属附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
12月
20日
前将在职教职工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的有关情况报告和服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aydzzb@126.com,联系电话:65161009。
附件:1.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省属高校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2.安徽医科大学在职教职工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情况统计表
中共安徽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4
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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