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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3-08-27
 

院党字〔201326

   

各党支部、各部门、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要求,做好医院党员干部和职工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现将学校党委《关于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的通知》(党纪字〔2013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

请各部门、各科室在编在职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岗位工勤人员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并于96日前将书面《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交至院监察审计室。

 

附件:《关于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的通知》

 

                                      中共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关于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的通知

 

党纪字〔2013〕7

 

各直属附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有关规定要求,深入推进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厅〔201314号)以及皖教工委函〔201314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专项清退会员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退范围

全校各部门、单位在编在职干部。已经参加过清卡活动的全校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和纪委委员除外。

二、清退对象

此次清退的对象是干部收受的会员卡。该会员卡是指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

自费和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发给本单位干部的会员卡除外。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清退活动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校纪委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二级党组织具体负责所属单位干部的清退工作。

(二)实施步骤。 2013 910日前 ,干部本人自行清退收受的会员卡,未持有或已将会员卡自行清退的,要向所在单位作出《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附件1),912日前,各二级党组织要集中将所属各部门、单位干部的《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附件1)、《机关(组织)会员卡零持有报告》(附件2)和《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参加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校纪委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理活动,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所有在编在职干部,确保应被纳入清退范围的人员不漏一人。

广大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退活动是组织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增强自律意识,准确掌握有关要求,自觉参加,全面清退,按时报告,切实实现自我净化和自我提高。

清退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校纪委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邓洪禹,联系电话,65167727

 

附件:1、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2、机关(组织)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3、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参加人员情况统计表

 

中共安徽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3 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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