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科室:
为切实提高我省临床研究质量,提升医疗机构诊断治疗、预防控制疾病水平,根据《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党〔2023〕3号),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医疗机构,启动2024年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转化专项(以下简称“临床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申报项目及课题指南(见附件1)。
二、项目设置
此次临床专项共设置21个研究方向,每个方向设立若干课题,实行首席专家牵头负责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现面向全省医疗机构公开申报临床专项研究课题(每个课题独立申报并立项)。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条件和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应为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甲医院(含三级专科医院),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课题由多个单位合作申报的,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课题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二)项目主持人条件和要求
3.课题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社会信用记录良好,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医务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课题研究的人员。
4.课题主持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课题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课题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5.课题主持人没有主持在研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
(三)其他条件和要求
6.申报课题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技术标准、伦理规范和伦理审查标准。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7.在课题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如发现课题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四、支持方式和支持强度
1.课题实行不限额推荐,采取公开竞争方式进行立项支持,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
2.省财政经费原则上按照80万元/项、50万元/项、30万元/项三档予以支持。
五、申报程序
1.系统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科技大脑门户网站(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登录系统后,点击菜单栏中的“办事大厅”,选择“省临床医学研究转化专项—临床医学研究转化专项”,点击“业务办理”。按系统要求自行完成个人信息注册(请务必注意!所在单位要填: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并填写申报书等相关信息,同时完成上传附件材料,经归口管理单位(安徽医科大学)审核后推荐。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后,单位进入系统审核。系统填报起始时间:2024年10月26日,关闭时间:2024年11月1日(周五)上午9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2.为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特建立了申报qq工作群(qq群号:856751227)请申报人务必入群,后续相关重要通知和具体形式审查要求将在群里发布),请按照申报方向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系统填报。
3.材料报送。申报时先通过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待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未公示的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4.各项目申报人需填写附件5《汇总表》,请务必于2024年10月28日下午5点前将汇总表发至邮箱1647953052@qq.com(备注:填报汇总表的申报者,医院才会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否则不予推荐申报)。
六、其他要求
(一)伦理办理
1、生物伦理:申请人申报的项目按实际情况,若涉及生物伦理,请各申报人于10月30日上午9点前将《临床伦理论证报告》(附件2)纸质版一份送交科研部统一办理,逾期医院将不再进行办理。
2、动物伦理:申请人申报的项目按实际情况,若涉及动物伦理,请各申报人于10月30日上午9点前将《动物伦理报告》(附件3)纸质版一份报送至科研部,医院将统一至大学动物中心集中办理(大学陈丽老师电话:65167715),逾期医院将不再进行办理。
(二)不得有科研失信行为
1.项目申报内容应确保无科研失信行为,上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若发现存在学术不端问题,医院将采取相应惩处措施。
2.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国家或省级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本次项目申报内容不得与正在申报中或已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厅/教育厅/卫健委项目、各类校级项目、各类院级项目等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内容完全相同或高度相似。若违反以上规定内容,被主管部门认定为学术不端,一切责任自负,且在医院5年内禁止申报各级各类的纵向科研课题(国自然除外)。
七、联系方式
北区科研部:0551-66330874
本部科研处:0551-62923103
大学科技处:0551-65167731
省科技厅生命科学技术处:0551-62636650;
省农村与社会科技发展中心:0551-62652739;
技术支持:0551-6616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