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23)430号)要求,现就2023年度安徽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本次项目设置分为财政支持项目和基金会支持项目两大类。其中财政支持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基金会支持项目分为省人口健康基金会齐鲁肿瘤专项、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安未来”乳腺癌专项、省人口健康基金会恒瑞创新药物研究专项、省癌症基金会肿瘤防治专项。
(一)重点项目(含揭榜挂帅)
重点项目拟立项60项,每项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20万元,各推荐单位按照不超过分配指标数的40%推荐。
(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拟立项120项(含市县30项),每项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10万元。
(三)青年项目
青年项目拟立项114项(含市县40项),每项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5万元,各推荐单位按照不低于分配指标数的20%推荐。
(四)基金会支持项目
1.省人口健康基金会齐鲁肿瘤专项
齐鲁肿瘤专项拟设立重点项目8项、资助经费10万元/项;一般项目54项、资助经费5万元/项。
2.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安未来”乳腺癌专项
“安未来”乳腺癌专项拟立项6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
3.省人口健康基金会恒瑞创新药物研究专项
恒瑞创新药物研究专项拟立项重点项目30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项;一般项目40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
4.省癌症基金会肿瘤防治专项
安徽省癌症基金会肿瘤防治专项拟设立一般项目10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
二、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三年。
三、申报资格
1.申报人应在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完成规定的项目任务并结题,其中青年项目申报人未满40周岁(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从事卫生与健康领域研究课题的经历。其中,重点项目的申报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以及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的予以优先考虑;揭榜挂帅项目的申报人应承担过省部级以上课题,承担过国家级课题的优先考虑。
3.申报人牵头申请项目限一项,另外参与项目不超过两项。未结题的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未申请延期的2021年度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除外)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承担一项及以上在研国家级项目或两项及以上在研省部级项目的牵头负责人(含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轮卫生健康科研项目。
4.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个人不得申报:
(1)因药物临床试验数据不真实、不完整和不规范等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期间的人员;
(2)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被查处且仍在处罚期的人员。
5.凡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有合作单位出具的合作意向证明,应包括合作内容、合作期限、合作经费、知识产权归属、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等要素,并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6.应避免项目重复申报,凡已经获得其他项目立项的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本项目。
四、申报截止日期及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于2023年10月31日下午下班前将电子版《项目申请书(全本)》、《项目申请书(活页)》、《项目汇总表》和《生物伦理论证报告》发送至科研部邮箱:358750002@qq.com,纸质版申报书(全本)、申请人承诺书一式一份交至科研部。
联系电话:0551-66330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