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成立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突发事件处置。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接受学校监督组工作指导,全面负责医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监督举报的处理。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全面负责本专业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
报考或调剂我院的考生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A类)执行,不再另划复试分数线。总分或单科未达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复试。
三、复试内容、形式、计分及流程
参加复试人员均为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并经过学校审核的考生。
1.复试内容:复试由我院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和各学科共同组织,分为专业素养考核、专业英语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组成。
(一)专业素养考核(满分50分)
通过现场抽题作答的形式考核,考察所报考专业相关知识。
(二)专业英语考核(满分20分)
通过现场抽题作答的形式考核。
(三)综合能力考核(满分30分)
通过资料查验和面试形式考核,包括对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专家推荐信等情况;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考生专业发展潜力、创新创业精神;专业外的社会实践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等的综合考核。
2.复试方式
一志愿复试生源充足的学科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1.5。生源充足或基本充足的专业(达线人数≥计划数)均不再接收调剂生源。合格生源不足差额比例的学科(专业),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复试采取考生现场复试方式,复试前会提前公布具体时间地点及复试要求。
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有缺额的专业在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差额比例为1:2。合格生源不足差额比例的学科(专业),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考生现场复试。复试地点:合肥市淮海大道100号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区)。
3.计分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素养成绩+专业英语成绩+综合能力成绩
(2)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4.流程
(1)复试考生报到前,我院将向考生公布医院复试要求、时间、地点、程序及相关安排。
(2)复试报到时每个考生须提供如下资格审核材料:初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盖章版)、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诚信复试承诺书(手写签字)、政审表(签字盖章)、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个人简历5份。
(3)复试前会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4)所有考生现场抽签决定面试出场顺序。
(5)复试专家小组考查相应专业考生专业素养、专业英语和综合素养。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由各专业复试小组秘书负责现场记录该专业考生的作答情况,并收集整理各专家的面试评分表,全程录音录像。
(7)面试结束后,即刻整理初试、复试成绩(包括分科目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复试结果、拟录取导师等情况,填写《安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与《分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公示表》。公示表当场公布,告知考生并要求所有考生签字确认。
四、录取原则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合格后方可录取。复试成绩加权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为不合格,则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不予录取。
2.分专业根据总成绩给考生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政治高者录取,同时确定导师(未列入招生目录的导师不得招生)。
3.在任何阶段,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考试违纪作弊、替考、体检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因相关材料缺失、隐瞒已规培或农村免费订单定向生身份等其他信息的,无论何时,不予录取,责任自负。对于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地点:医院门诊5楼健康管理中心,复试结束后会通知具体体检时间。新生入学后再次体检,体检合格者,体检表放入本人档案;不合格者,则取消其拟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六、招生纪律
各学科(专业)和研究生导师应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和责任感,坚持公平、公正,提高安全保密意识,确保各类试题不泄密,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坚决抵制违规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做好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工作。在复试中开展全程且有效的录音录像,确保有异议时,可回溯查看。
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复试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