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第39个教师节,进一步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展示我校教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根据学校文件《 关于开展2022-2023年十佳基础教师、十佳临床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的通知》(人干字〔2023〕39号)的要求,开展我院十佳临床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评选类别
拟评选十佳基础教师、十佳临床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十佳基础教师、十佳临床教师从优秀教师中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坚定“三个牢固树立”和“四个相统一”,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
2.事迹突出感人,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师生员工认可度高。来校工作5年以上,获得校级以上综合表彰1次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含荣誉称号,下同)。师德考核不合格以及有违法违纪行为的,5年内不得申报。已获得教师节表彰的人员,2年内不再重复申报。
(二)优秀教师
参评对象为校本部专任教师和直属附属医院临床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具有教师资格证,来校连续5年承担本科教学工作,且教学工作量不低于本教研室平均工作量,无教学事故,教学质量测评合格以上,无“一票否决”情况,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
参评对象为校本部和直属附属医院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者,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学生管理、后勤保障、校园安全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2.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
4.来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十佳临床教师
参评对象为附属医院临床教师,在优秀教师评选的基础上,来校工作10年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
1.师德高尚。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热爱学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有典型的事迹,有一定知名度,群众公认,社会反映良好。
2.业务精湛。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勤于钻研,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努力进行教育教学创新,注重德育在学科教学中的渗透,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3.深受学生爱戴。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热爱德育工作,注重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工作有针对性、实效性、科学性,在育人方面有突出的成绩。
4.近5年内,获得厅级以上综合表彰奖励。
三、奖励标准
1.十佳临床教师:5000 元/人。
2.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2000 元/人。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1.按照评选条件,各教研室民主择优推荐十佳临床教师、优秀教师或优秀工作者。为保证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教研室务必于2023 年 6月12日下班前将电子版申报表发送至sfyjiaoxue@163.com,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特此通知。
教学管理部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