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并与出租方签署《现场勘查确认单》,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承租方使用上述标的必须符合房屋(场地)设计用途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两处标的仅限用于经营【饮品店】,经营业态须包含:各类饮品、甜点。经营服务项目的增设须向出租方相关管理部门报备同意。不得销售药品、医疗设备、器械、耗材(药字、器字、械字)、三奶(婴儿奶粉、奶瓶、奶嘴)、烟酒、殡葬用品、家具类小凳、躺椅、陪护床、坐垫、睡垫、管制类刀具或使用大功电器设备及其国家规定的违禁商品。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所经营的商品、服务价格必须符合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必须做到明码标价,并在店内醒目位置标示。商品、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医院周边同品牌(特价商品等商业活动不适用)。 4、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5、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场地)。 6、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场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场地)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承租方每6个月应及时向出租方交付水、电费。如有拖欠,按拖欠金额每次收取5%的违约金。水电费拖欠达3个月的承租方,出租方将暂停水、电供应,直至缴清费用。 7、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场地)进行装修、改造时,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改造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场地)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场地)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场地)的装修、改造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标的装修、改造的要求: (1)承租方须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向出租方提供《安全施工协议》供出租方备案,出租方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 (2)承租方自觉接受出租方的监督管理和考核,承租方安排符合公告相应资质要求的专业人员进行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针对高危作业必须要有专项方案。 (3)承租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出租方要求成立安全保证体系,包括建立安全网络并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触电、火灾、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机械损伤等)。安全保证体系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交转让方存查。承租方应对改造、施工等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4)承租方完成标的改造、施工、安装、场地清理、运输(包括垃圾)等工作,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经出租方现场验收合格,承租方方可开展经营。 (5)承租方改造、施工、安装、场地清理、运输(包括垃圾)等工作必须按照国家以及地方有关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否则将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 (6)承租方在改造、施工、安装、场地清理、运输(包括垃圾)等相关工作时,应严格按出租方划定的范围进行,不得破坏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不得损坏院区绿化和道路等相关资产,如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9、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租期内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个自然日提出书面申请并签章,并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场地)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0、《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改造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标的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1、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12、标的承租其他相关条件: (1)承租方经营须为饮品品牌连锁店或加盟店(如:卡旺卡、CoCo都可茶饮、蜜雪冰城、茶百道、沪上阿姨、古茗、霸王茶姬、一点点、瑞幸、库迪、幸运咖等,或不限于以上品牌)。连锁店是指企业用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以连锁形式经营的饮品店,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若意向方是加盟店则需在登记竞租时提供所经营品牌承诺书及品牌运营商的授权经营证明材料; (2)其他相关条件详见附件《承诺函》《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饮品店监管评分表》。 13、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1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租赁合同》(式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