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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使用后未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回收项目

时间:2025-12-09

我院需采购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使用后未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回收项目,欢迎有资质的供货商前来报名。

一、服务项目:

1.我院拟采购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使用后未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回收项目。

二、采购需求:

1.项目范围: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100号、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72号。

2.项目概述:本项目要求成交人环保回收处置采购人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未被污染的可回收医疗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塑料一次性输液瓶(袋)、医用玻璃瓶。医院提供回收物暂存点。

成交人有回收处理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的资质及处理设备设施,确保回收物得到环保、规范处理。

3.项目内容: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使用后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医用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和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废医用玻璃瓶回收处置工作。

4.服务期限和要求:

(1)服务期限为3年。

(2)服务要求:

1.对回收物的处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环保及消防等要求和规定。以不危害人体健康为原则,不能用于原用途。再生产品禁止用于食品、医疗卫生、玩具文具等行业,因成交人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成交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2.禁止回收采购人产生的不可回收的一次性医疗废弃物及医疗垃圾。

3.每次回收后,成交人开具回收清单,双方人员签名确认,并交给采购人。清单内容包括:废物重量、种类、回收时间等信息。

4.成交人工作人员须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制度。

5.成交人必须保证定期清运采购人产生的可回收医废物品,不得积压。

6.成交人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须做好职业卫生健康的自我防护工作,并确保院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成交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成交人负责。

7.成交人需配置收集包装袋,采购人通知成交人需外运,成交人需在24小时内响应,同时配备外运处置所需的人力、工具、车辆等。

8.成交人配置人员,工具,车辆及时报备,方便采购人协调和管理使用时间。

9. 成交人在安徽省具有固定的处置场所(非储存场所)。

(3)服务费用:不低于3.5万元/年。

(4)履约保证金:1000元。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依法注册,拥有独立法人资格。

2.成交人具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处置项目的批复。

3.成交人须具有环保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

4.成交人须踏勘现场。

5.拥有医院类服务业绩(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同类业绩至少2份)。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现场报名,需携需带营业执照原件(副本)、授权书等相关材料(盖单位公章)。

3.报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100号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负一楼总务部。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陶慧慧0551-66330803。

5.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另行通知谈判时间及地点,谈判现场统一开启报价表。

总务部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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