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病理业务全流程数字化转型升级,构建省级数智化病理示范平台,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医大一附院北区)现拟采用合作共建模式实施数智病理实验室建设项目,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合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建设内容及双方权责划分
1.甲方(院方):
1.1提供符合数智病理实验室建设规范要求的专项场地;统筹协调院内后勤、信息、医务、设备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保障实验室工程施工、网络布线、机房配套建设及场地日常运维等基础实施条件。
1.2全部病理切片、患者临床诊疗信息、诊断原始数据均存储于甲方自有服务器,甲方依法完整享有院内患者病理数据所有权;对乙方为开展AI模型训练的数据调用行为进行全流程监督,明确数据使用边界,严格禁止甲方原始患者数据外泄及商业化使用。
2.乙方(合作供应商)
2.1承担本项目涉及的实验室装修、设备采购部署、软件系统、算力资源、存储资源、项目实施、人员培训、系统运行及后期维护等全部建设与运营成本,甲方无需支付任何项目相关费用;
2.2严格按照约定工期完成实验室数字化整体系统的部署、调试与交付;配套建设AI病理展示中心,提供演示终端及数字化展示素材,保障省级示范中心对外接待、成果展示工作开展;
2.3合作周期内免费提供AI模型持续迭代优化、AI诊断模块版本升级、系统功能迭代更新服务;结合安徽省区域人群病理特征,配合甲方完成定制化AI模型的开发、训练与验证工作;
2.4配置专属驻场技术工程师,承接软硬件故障报修处置、设备维修、系统日常运维工作;配置百人规模研发团队与病理专家技术支撑团队,常态化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提供AI疑难判读技术支持;承担设备定期校准、系统安全补丁更新、算力扩容升级产生的全部费用;
2.5搭建线上教学实训平台与远程会诊云端通道,配套AI质控共享系统,支撑甲方 “1+N” 省级数智病理分级诊疗体系落地实施,协助组织开展全省病理从业人员线上、线下技术培训工作;
2.6仅允许在甲方院内本地服务器环境下调用经过脱敏处理的病理影像数据,用于AI模型优化与算法研发工作;严禁拷贝、导出、携带包含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原始病理数据;严禁将院内患者病理数据应用于本合作项目范围之外的商业推广、对外售卖、对外第三方合作等场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及医疗卫生行业患者隐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签订专项数据保密协议;
2.7因乙方设备质量缺陷、系统安全漏洞、运维处置不及时等乙方原因,造成实验室停机、临床病理报告延误、数据安全风险等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整改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合作期内,设备自然损耗、系统故障问题均由乙方提供免费更换与修复服务;
2.8完整提供项目数字化建设全套技术资料、项目实施案例及相关资质证明,配合甲方完成省级示范中心挂牌、医产研项目申报、科技成果鉴定,提供专利、论文等成果申报所需材料支撑;
2.9完整移交项目全套技术文档、设备操作手册、系统运维手册以及各类培训教学资料。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供应商具备承接本项目所必需的软硬件自主研发、项目工程实施、技术运维保障、病理专业技术支撑综合服务能力。
3.供应商具备数智病理实验室类似项目实施业绩(提供至少1份国内三级及以上医院数字病理/智慧病理项目落地实施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须提供书面承诺及信用查询截图):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5)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后),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备注:本项目不限制特定大模型、特定系统版本及特定数据库来源,供应商可提交自有成熟产品方案或合规集成解决方案,方案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功能与性能要求即可。
三、供应商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及报名参与方式
1、提交材料清单
1)供应商营业执照、诚信承诺及信用查询截图;
2)国内三级及以上医院数字病理/智慧病理建设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整体建设实施方案(包含实验室装修、设备部署、系统实施、项目工期计划等内容);
4)软硬件详细配置清单;
5)AI产品技术能力说明及功能模块清单;
6)数据安全与患者隐私保护专项实施方案、保密承诺函;
7)运维服务实施方案,含故障处置响应机制、人员培训计划;
8)产学研协同、教学培训、分级诊疗体系落地专项实施方案;
9)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补充提交的其他材料。
2.报名时间及参与方式
有意向的潜在合作供应商请于2026年9月10日17:30前将上述材料递交至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医大一附院北区)医务部或临床病理中心,联系人:赵佳宁/杨苗苗;联系方式:0551-66333345/0551-66330435。
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医大一附院北区)医务部、临床病理中心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