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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我院可直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时间:2011-03-17

温馨提示 我院可直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发布时间:2011-03-17 08:07:38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们好!自2011年3月1日起,凡在我院妇产科出生的宝宝均可在本院妇产科直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为了能及时为您办理,请您备好以下相关材料:

一、宝宝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必备);

二、宝宝的姓名要决定好(必备)

三、我科发放的《首次签发登记表》和《委托书》要及时填写完整(必备)

四、宝宝的准生证;

五、孕产妇保健手册;

六、如没有准生证需提供计生部门开具的罚款单。

妇产科全体工作人员衷心祝愿您能安全愉快地度过孕产期,拥有一个健康、活泼、聪明的宝宝!

 

                   安医大四附院妇产科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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