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计委关于医院章程制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医院现代化管理和服务水平,10月下旬,医院章程制定工作正式启动。


医院章程是医院依法办院、实施管理和履行公益性的基本纲领和行为准则,充分体现治院特色与价值追求。医院党委高度重视章程制定工作,成立了党委书记王海林、院长杨利琦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医院章程起草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和落实。为加快推进章程制定,11月9日——11月23日,领导组先后召开了筹备会、专题推进会和征求意见会,建立了章程框架,完成了章程草稿的拟定,并广泛听取了来自临床、医技、护理、行政等不同工作岗位的职工的意见建议。
王海林强调,《医院章程》是医院的“宪法”,制定章程是医院广大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一项复杂的全局性工作,涉及到医院工作的各个方面,王海林要求全院各科室负责人要深刻认识到制定章程的重要意义,严肃认真对待,带头开展医院章程学习讨论会,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章程制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扩大民主公开,在全院范围内和广大医护员工中营造出以章程制定为专题的学习讨论氛围,全力探索形成引领发展、推动改革、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医院章程,推动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医院将根据章程制定程序及工作时间节点,进一步推动章程的研究修改,确保章程质量,同时以章程为依据,继续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党委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