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科室、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指南主要变化
(一)申请书主要变化
1.本年度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请书“瘦身提质”,申请书正文原则上不超过30页,鼓励简洁表达。正文仅保留立项依据、研究内容、研究基础三部分,删除“研究方案”“技术路线” 等预设提纲。申请人务必在信息系统中下载并填写最新版申请书。
2.新增对AI内容使用的说明: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3.新增对代表作的要求: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改变作者排序含义,不得夸大个人贡献。代表作个人贡献信息的采集范围为各类项目的申请人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的骨干成员。
(二)新增赛道/放宽申报条件
1.交叉科学部新增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两个项目类型,新增“科学工具”(T05)受理代码。
2.新增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的特殊规定:2026年,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同一申报年度一人只能申请一项,不得逆层次申请。在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及其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但资助期满当年可以申请。
3.创新研究群体项目(B类):向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开放。
4.重大非共识项目:继续推进重大非共识项目试点实施工作,采用非常规的遴选、资助和管理模式。
(三)限项要求变化
1.新增对重点项目的规定: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重点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2.新增对联合基金项目的规定:科研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全部类型联合基金的项目数量合计限2项。
3.新增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规定: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4.新增对外国青年学者、优秀青年学者和资深学者项目的规定:须与依托单位签署申报协议书(若申请人在申请阶段有国外全职工作单位,应请国外单位知悉)。
(四)结余资金使用变化
1.对于结余资金比例超过30%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项目结题报告中详细说明结余资金产生原因以及后续资金使用计划。
2.项目资助期满后,结余资金不得支出间接费用。
3.对原项目团队两年内(以收到准予结题通知后的次年1月1日起计算)仍未使用完的结余资金,依托单位应当加大结余资金盘活力度,在单位内部统筹用于基础研究。
二、项目申请
(一)申请方式: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阶段继续采用无纸化,依托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进行线上申报,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基金委将于2026年1月15日后开放信息系统申请书填报功能。
注意事项:已有登录账号的老师仍使用原账号登录系统,没有账号的老师请填写开户信息表(见附件1),请将表格填好发至科研部进行开户。账号开通后,请尽快按照激活邮件完成激活并完善信息。
(二)申请类型
1.集中接收期申请项目类型
202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和部分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2.非集中接收期申请项目类型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职称填写: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依托单位或者合作研究单位有效聘用的职称(若是内聘职称,内聘职称的聘用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职称的评审资质),严禁提供虚假职称信息。各学院、有关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的职称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符合上述要求。
3.申请代码:须选择到二级申请代码(4位数字),申请人请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请严格对照指南中对应代码研究领域,以免遇到研究方向与代码不一致导致的不予受理问题。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如对申请代码有特殊要求,请以《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部分要求为准。
4.研究属性: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5.资金管理: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6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C类)、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预算评审。
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协商确定研究内容分工,并会同双方所在单位协商确定合作研究协议(合同)。对于经双方协商约定转拨合作研究资金的情况,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总预算并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6.研究期限: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7.简历信息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改变作者排序含义,不得夸大个人贡献。代表作个人贡献信息的采集范围为各类项目的申请人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的骨干成员。
8.参与单位信息: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的合作研究单位信息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每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9.除特别说明外,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7年1月1日,结束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xx年12月31日。
10.其他要求
①申请人需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非以上人员需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推荐信作为附件上传)。
②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不含港澳地区依托单位)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其中,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应当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以及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并将函件扫描件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受聘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
③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和部分其他类型项目(由相应项目指南确定)。
④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有效聘用的职称(可为内聘职称),严禁提供虚假职称信息。
⑤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认真阅读关于项目申请书内容相似度的提醒,并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⑥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
⑦项目组成员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职称、年龄、学位等信息准确无误;如有参与人是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参与人中有境外人员的,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需在附件中提供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
注意:1.我校人员(包括附属医院、二级学院)工作单位一律填写为“安徽医科大学”。2.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为一级单位。3.合作单位人员工作单位名称与合作单位公章完全一致。4.各类职称分类统计核对无误。
特别提示:ISIS系统将对各类项目申请书进行相似性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反馈给评委或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三、伦理审查
根据基金委要求,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经过伦理审查。
生物伦理及动物伦理:根据《安徽医科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审查流程》,申请人须填写伦理申请表等材料。请申报的老师于2026年2月25日前将附件3生物伦理报告及附件4动物伦理论证报告纸质版交至门诊五楼科研部。
特别提示:以上两类伦理论证只用于基金申报用途,立项后伦理委员会审核申报材料,出具正式论证报告。所有申报人员务必重新办理伦理报告,不得沿用去年或者前期办理的其他课题申请的伦理报告!
四、时间安排
(一)首轮审查:请申报的老师于3月1日基金项目申请材料(包括附件2汇总表、系统填报生成的PDF申报书)提交科研部,医院对标书开展首轮形式审查。
(二)材料集中报送:请根据医院形式审查的意见进行修改后于3月5日前提交修改后的申报书纸质版至科研部,由科研部将相关材料集中报送至科技产业部,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申请书1份(须为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版后下载的正式打印稿,采用双面打印形式;申请书应包含附件材料,确保内容完整,以备核查)。
(三)二次形式审查:3月11日—3月13日,校科技产业部将组织科管人员对纸质版标书开展二次形式审查,审查后将反馈修改意见。
(四)标书修改与在线提交:申请人需参照审查修改意见完成标书最终修改,并于3月14日—3月16日通过信息系统在线提交修改后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
注意事项:逾期系统将完全关闭,届时不再受理网上提交操作,请严格遵守提交时限。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认真阅读关于项目申请书内容相似度的提醒,并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二)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涉及多项新改革举措,申报政策均以《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公布内容为准。请各位申请人务必认真研读申报通知及项目指南,准确把握申报要求与规范。申报通知详细内容请点击以下链接查阅:
1.《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99667.html
2.《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3972/qy2026.html
六、联系方式
科技产业部联系人:汪秀、许梦云,联系电话:65161057,医院联系电话:0551-66330874,邮箱:bizaomei2020@fy.ah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