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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推荐科技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时间:2017-07-25

转发学校《关于推荐科技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5 17:22:34     

 

各科室、各部门:

根据科技厅的通知,安徽省科技评审专家库首批专家征集工作已与630日结束,目前已审核通过评审专家2300多人,专家征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专家数量和全省科技评审任务需求仍有一定差距,为保障2017年各类计划项目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科技厅再次发起征集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于727日上午11:30前将电子版《推荐专家汇总表》发至科教科邮箱sfyjiaoxue@163.com

联系电话62887157

科教科

2017725

 

关于公开征集省科技项目评审专家信息的通知

科计秘〔2017223

  

各市科技局,各高校院所、企业,省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安徽省科技管理新系统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正在开发建设。新系统主要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运行服务,并将整合建立统一的省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专家库包括参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评估、验收和其它科技咨询活动的专家信息。

经研究,省科技厅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各领域科技项目评审专家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管理部门、政府机关,从事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工作,能够参加我省科技项目评审和咨询活动的专家。

二、入库条件

专家入库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科技政策、工作规则,在相关科技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较强的理论和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工作业绩,对本行业发展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有充分的了解和把握。

4.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

5.能够胜任专家咨询工作,且开展评审咨询工作期间有必要的时间保证,并自愿接受科技部门的管理。

(二)专业条件

专家库专家主要分为技术专家、管理专家、财务专家、经济金融专家等4种类型。入库专家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相应符合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技术专家入库条件

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及其它事业单位等技术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且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2)企业技术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中级职称同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或作为前三名完成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总负责人,并曾经主持或参与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具有一定理论知识且业绩突出,经两名以上已入库专家共同推荐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管理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从事科技管理、企业管理和相关发展战略研究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家,或行政及行业管理部门处级以上管理干部,从事管理工作五年以上。

3.财务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注册会计(审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财务审计工作三年以上。

4.经济金融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同等水平的国家执业资格证书,有丰富的银行信贷、风险投资等机构工作经验。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优先入选

1.两院院士。

2.长江学者。

3.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和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4.国家重点研发、国家重大专项(含原国家973863、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及重点项目负责人,中组部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省双创人才,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负责人。

5.国家创新平台[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技术负责人。

6.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7.博士生导师,学科带头人。

8.具有十年以上丰富科技管理经验的科技专家和大中型企业总工程师。

9.银行信贷、风险投资等机构中,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三、征集方式

专家信息征集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各市科技局,各高校院所、企业、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推荐单位,负责向我厅组织推荐本区域、本系统或本单位的专家。科技厅业务处室可直接通知有关单位或专家推荐。

四、征集程序

单位所属专家按以下程序完成注册、申请:

(一)登陆http://kjgl.ahinfo.gov.cn/网址――点击注册按钮――选择注册角色评审专家”――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

(二)进入注册时填写的个人邮箱――找到注册激活邮件完成账号激活――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

(三)待本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科技厅进入专家库。

填写各项资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相关证明附件同时按网络要求上传。

五、有关事项

(一)采取单位推荐入库的专家,需按网上要求填写并经单位审核后方为有效推荐;采取个人自荐方式的专家需所在单位先注册后方可获得相应授权,然后完成专家推荐入库。

(二)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对照专家入库条件,梳理本区域、本单位专家信息,明确专人负责推荐工作,并做好推荐专家信息的审核汇总。

(三)请各市科技局通知并组织所属地企业、高校院所按要求填报推荐。各市科技局和企业、高校院所等推荐单位需填写《推荐专家汇总表》(附件),并请将汇总表统一报送至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备案。征集活动全年常态化运行,本年度首批征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17630日。

(四)专家库实行动态更新,委托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负责日常运维管理。此次集中征集后,专家库实行常年受理申请、定期集中审核的方式,于每年45月集中对专家的入库申请进行审核。

(五)专家库按照宽进严用、集中管理、安全便捷的原则建设。正式投入运行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评估、验收以及各类评审咨询活动,均从入库专家中遴选。具体使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六、联系方式

日常管理:省情报所科技评估中心 黄进0551-62675588

技术支持:爱瑞思软件有限公司(系统开发)400-675-1236

人:省科技厅 史洪强0551-62653657

 
附件1:推荐专家汇总表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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