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导师:
我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上报工作现已开始,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 计划分配
学校分配于我院的2018年硕士生招生计划拟为4名,且均为学术型。
2. 导师要求
2018年拟招收研究生的导师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① 以2018年9月1日为计算截止时间,现受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导师原则上不超过62岁;其他: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导师不超过60岁,学术型和其他专业学位硕士导师不超过57岁。
② 目前承担有科研课题,其中学术型导师满足如下两项要求之一:a.目前主持厅级或以上纵向科研项目(不包括自筹经费、延期项目)。b.目前主持经费20万元以上的横向课题(应有完备的合同、计划任务书和2017年到账20万元以上经费证明)。
③ 2014年以来发表有学术论文,其中学术型导师要求:以安徽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单位,在SCI期刊以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其中工学、护理、管理和人文学科以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及以上期刊或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报发表至少3篇学术论文。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各培养单位可制定高于上述条件的要求或另外附加条件。
3. 工作程序
符合条件的导师个人申报,填写《安徽医科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导师申报表》、《学术型硕士招生情况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发表的学术论文、承担的纵向科研项目等易于核查的可以不提供)。经所在学科审核后,于8月2日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报至科教科。
4. 相关要求
① 因对学生管理失职,致使学生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被认定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或经认定本人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或违反师德造成严重影响的导师,按有关规定暂停研究生招生。
② 在上级(国家级或省级)有关部门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中,被评为不合格或被认定为“存在问题论文”的学位论文的导师,学校将暂停其招生或减招。
③ 2018年招收研究生的导师,应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17年7月批准的导师(含新增导师)为基础。只有分配到博士生招生计划的博士生导师和通过审核的硕士生导师,才能编报招生专业目录。
④ 硕士生导师原则上只限在一个培养单位招收培养硕士生,招生专业(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原则上不超过2个二级学科,每年招收硕士生人数一般不超过6名,其中尚无毕业生的新导师原则上不超过1名。
特此通知。
科教科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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