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医技、相关科室:
按照大学要求,2017年度新技术、新项目评审认定工作即将开展,请通过2017年院内新技术新项目(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省内领先)准入者将项目评审材料10月13日前在网络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处理。
特此通知。
评审认定通知见附件1:
附件1:
关于开展2017年直属附属医院新技术新项目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附属医院: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新技术新项目认定办法》(校医管字2014〔13〕号)文件(以下简称“文件”)精神,学校拟于10月份开展2017年直属附属医院新技术新项目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范围、类别及要求
1、范围:安徽医科大学各直属附属医院医疗、护理、医技等方面的新技术新项目。
2、类别
(1)国际先进:引领学科发展方向,位于世界发展前列的技术项目;
(2)国内领先:代表学科近年和未来发展方向,能够大力促进学科发展,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技术项目;
(3)省内领先:国内已开展,省内近几年新开展的技术项目,或仅在省级综合性三甲医院新开展,尚未在或刚在地市级医院开展,或尽管在省内已开展,但有创新或改进;
(4)院内空白:具有一定应用前景的、填补院内的空白项目,由各院自行组织专家认定。
3、病例要求
当年开展病例数:国际先进项目≥2例,国内领先项目≥5例,省内领先项目≥10例,院内空白项目≥20例;或近三年内累计开展病例数:国际先进项目≥5例,国内领先项目≥15例,省内领先项目≥30例,院内空白项目≥60例。
二、网上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周五),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流程
1、网上登记(流程见网站首页)。请申报人及时登录网站(网址:http://210.45.99.160/xm),按网站首页提示的流程依次进行网上填写提交申报信息,并下载打印表格如下:《审核表》(1份)、《病例审核表》(1份)、《评审表》(一式3份)(打印要求:不要加封面或用塑料封面,一律用A4纸打印,双面打印,分别左侧装订)。
2、科室或部门初审。申报人所在科室或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内容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请负责人在《审核表》中的“申报人所在部门或科室审核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确认。
3、医务部门复审。由医务部门复核申报人资格和《病例审核表》中的病例真实性,通过后,在《病例表》中的“(医院医务公章)”字样部位盖章确认属实,以及在《审核表》的“医务部门审核意见”栏中填写意见并盖章签字。
4、院内评选。由医务部门牵头,组织院内专家对通过复审的申报项目进行院内筛选。医务部门汇总通过筛选的项目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并在《审核表》中的“分管院领导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最后加盖医院公章。
5、材料报送。请各直属附属医院医务部门于11月1日前,将通过以上审核程序的《审核表》1份(有盖章签字)、《病例审核表》1份(有盖章)、《评审表》一式3份的纸质材料汇总报送至校医院管理处。
6、评审。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医院管理处聘请3-5名相关学科领域专家以函评或会评方式进行双盲评审,评审结果将填写在《评审表》首页。
7、公示与复核。评审结果最后提请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并在安徽医科大学医院管理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由医院管理处另行组织专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
四、其他要求
1、请各直属附属医院指定专人担任申报工作的联络人,负责信息的汇总和材料上报工作。
2、“院内空白”项目请各医院根据文件要求于11月底前组织完成认定,并把结果报送校医院管理处备案,要求电子文件及加盖公章(院长签字)的纸质文件各一份。
3、未经指定网站登记和下载,以及《审核表》、《病例审核表》中盖章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请各院医务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认真审核。
4、请各直属附属医院按照文件要求标准,对通过本次认定的新技术新项目给予奖励。
联系人:阚 云;咨询电话:0551-65177389。
特此通知。
安徽医科大学
2017年9月27日
主题词:医院管理 附属医院 新技术新项目 认定 通知
安徽医科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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