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岗位录取人员放弃录取资格,经会议研究决定,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现将递补人员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
1、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1 。
2、公示期为一周,即2020年8月13日—8月19日。
二、体检通知
1、体检对象:递补人员
2、携带材料:身份证、近期两寸免冠照片1张(贴体检表)、应届毕业生携带就业协议书原件(需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体检结束后交至人力资源部)
3、时间:2020年8月17日上午8:00
4、地点:安医大四附院新区门诊五楼健康管理中心
5、注意事项:体检需空腹,具体须知见附件2,体检费用自理(244元/人)。
6、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要求
1、考察对象:递补人员
2、考生需要提交《人员考察表》一份(附件3),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于8月17日上午体检结束后交至人力资源部。
四、咨询电话:0551—66333488
监督电话:0551—66332199
人力资源部
2020年8月13日